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毕业生户口迁出流程

2012年03月20日 00:00  点击:[ ]

一、凭以下材料到松山湖公安分局户政大厅办理户口迁移证:

1、毕业生《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取消暂缓就业才能拿到报到证);

2、身份证、户口卡原件及复印件;

3、保卫处开具同意迁出证明;

4、工本费4元。

5、接收单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户口接收证明;(迁回生源地不需要)

上一条: 学生户口入户、退... 下一条: 教育系统深入开展...

【字体: 】【收藏】 【打印】【关闭

相关文章

版权所有?东莞职业技术学院 |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区大学路3号 | 邮编:523808 院办:23306078 传真:0769-2330607 邮箱:dgzyyb2009@163.com

版权所有?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粤ICP备10022895号|建议使用IE7以上版本浏览器浏览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