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立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2、符合缓缴学费规定的学生,可申请办理学费缓缴(期限不超过一个学年)。
3、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和困难补助,帮助贫困学生解决基本生活问题。
4、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5、设立优秀新生奖学金,奖励本科(含2B)录取分数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被录取并报到注册的符合评奖条件的新生(在读一学期以上),奖金为2000-5000元。
6、设立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特、一、二、三等奖。奖额分别为4000元、2000元、1000元、600元。总获奖面达36%。
7、设立学院励志奖学金,奖金为1000-3000元。
8、设立专项奖学金:学生作品、论文、科技发明等获得国家、省、市奖励的,奖励200-1000元。
资助工作热线电话:0769-23306015